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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2107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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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并未公布,但相比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变化应该不会很大,下面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供各位考生参考阅读!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招生录取原则   学院制定公布单独招生方案,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别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方案   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640名,其中:中职类320名,特长类146名,普通类174名。招保藏区“9+3”应届毕业生的单独招生名额另行公布。   (一)中职类单招专业及方案
序号 专业 科类 中职类方案(名) 学费(元/学年) 备注
1 数控技术 中职 10 4100  
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中职 25 4100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职 25 4100  
4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中职 25 4100  
5 电梯工程技术 中职 25 4100 恐高者慎重填报
6 铁道工程技术 中职 15 4100  
7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中职 10 4100 仅限男生填报
8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中职 35 4100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中职 10 4100  
10 工程测量技术 中职 25 4100  
11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中职 10 4100  
1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中职 10 4100  
13 会计 中职 20 3700  
14 物业办理 中职 10 3700  
15 软件技术 中职 35 4100  
16 社区办理与办事 中职 20 3700  
17 物流办理(中丹合作办学) 中职 10 16000  
合计     320    
  注:以上专业根据所在教学系(院),相应摆设在德阳校区或成都校区(青白江)就读。   (二)普通类单招专业及方案
序号 专业 科类 普通类方案(名) 学费(元/学年) 备注
1 电梯工程技术 理科 15 4100 恐高者慎重填报
2 铁道工程技术 理科 15 4100  
3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理科 15 4100 仅限男生填报
4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理科 8 4100  
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10 4100  
6 工程测量技术 理科 15 4100  
7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理科 10 4100  
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科 8 4100  
9 材料工程技术 理科 10 4100 参加技能测试
10 会计 理科 25 3700
11 物业办理 文理兼收 10 3700
12 软件技术 理科 10 4100
13 社区办理与办事 文理兼收 5 3700
14 应用英语 文理兼收 10 3700
15 物流办理(中丹合作办学) 文理兼收 8 16000
合计     174  
  注:以上专业根据所在教学系(院),相应摆设在德阳校区或成都校区(青白江)就读。   (三)特长类项目与招生方案
序号 特长类别/项目 科类 招生方案(名) 备注
1 足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5 仅限男生
2 篮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7 男10名女7名
3 羽毛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8 男女各4名
4 乒乓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8 男5名女3名
5 桥牌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6 男女不限
6 健美操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0
7 田赛项目/径赛项目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20
8 器乐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0
9 声乐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0
10 舞蹈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8
11 戏剧表演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8
12 科技创新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20
13 数学(建模标的目的) 文理兼收 6
合计     146
  (四)特长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可选报专业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备注
1 建筑工程技术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2 工程造价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3 建筑工程办理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5 建筑经济办理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6 材料工程技术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办理 仅限特长类考生报考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安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中职类、普通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安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科技创新: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拔尖,并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者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造奖,且能提供相应证书者。   (2)体育:普通高中或在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发动(含)以上运发动技术等级证书,或在市级(州)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者。   (3)文艺   器乐: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扬奖励者。(仅限笛子、琵琶、古筝、二胡、扬琴、单簧管、双簧管、小号、萨克斯、小提琴)   声乐:获得业余考级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扬奖励者。(限美声、民族唱法)   舞蹈:获得中国舞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以上荣誉表扬奖励者(仅限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戏剧表演:身体的协调才能好,吐字、咬字明晰。肢体表示力强,对作品的感受领悟才能强,表演有真实感与信念感。   五、报名、审核   1、考生应于2016年3月5日9:00至3月15日24:00,登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scatc.net或www.scac.edu.cn)“2016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标准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   2、考生在报名时,从中职类、普通类、特长类中,选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3、普通类和中职类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4、特长类考生可选择填报两个专业,特长类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在“特长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可选报专业表”中选择填报,第二志愿专业在“中职类、普通类单招专业”中选择填报。   5、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毕后,如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生号码、联络电话等)个人根本信息错误,报名期间可登录系统更正,所填报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6、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考生登记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7、2016年3月25日(周五)9:00—17:30,考生本人照顾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交报名录取组停止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克不及获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照顾以下材料:   (1)《考生登记表》;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未照顾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人蓝底一寸照片2张;   (4)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照顾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考生登记表》和《考生承诺书》。   六、考核   1、3月25日(周五)15:00至17:30,考生持《2016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试地址: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   2、所有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中职类考生以及普通类考生中填报技能测试类专业的参加技能测试,其他普通类考生参加综合本质面试;特长类考生参加特长测试,或专利展现演示、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   3、考试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总分
类别 文化考试(分) 综合测试(分)
语文 数学 外语 技能测试 综合本质面试 特长测试
中职类 100 100 100 100 / /
普通类 100 100 100 100 100 /
特长类 100 100 100 / / 100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摆设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9:00—11:30 文化考试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13:00—18:00 综合测试(技能测试、综合本质面试、特长测试)
  注:综合测试完毕时间可由主考官按照报考人数顺延。   (1)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   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三科合卷,总分300分。   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普通类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类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技能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中职类考生和普通类考生中报考技能测试专业的停止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成绩(以下简称“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技能测试内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才能、语言沟通才能、专业根底知识和根本技能。   (3)综合本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其他普通类考生停止综合本质面试。   2)综合本质面试成绩(以下简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本质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根本本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才能、应变才能等。   (4)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停止特长测试,对科技创新类特长考生停止专利展现演示、或科技创新证明材料辩论。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1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所填报特长项目的相应内容。   4、考生查询成绩   2016年3月30日在学院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本身的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6、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2016年3月31日15:00前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2016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文化考试小组、面试测试小组负责查分,查分结果2016年4月1日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7、免试入学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并呈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备案。   七、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1、2016年4月1日,报名录取组按照考生的成绩,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别离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方案中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1)普通类(非技能测试专业)   文化成绩与综合本质面试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中职类、普通类(技能测试专业)   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特长类   别离划定特长类考生中普通考生和中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统一划定特长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根据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特长特别突出(特长成绩优良)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到达特长成绩优良、符合根本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2、2016年4月2—8日,报名录取组将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3、2016年4月9—10日17:30,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照顾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报名录取组(招生就业指导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能够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4、2016年4月13日前,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院根据高考报名时考生所填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6、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重生享受同等待遇,学院按照录取专业根据所在教学系(院),相应摆设在德阳校区或成都校区(青白江)就读。   单招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克不及被其他高校录取。   八、相关法规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发布,2015年11月1日施行)第二百八十四条相关内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别人施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协助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不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本身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特别约定   单招考生签署《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须承诺:单招录取学生“不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   十、郑重声明   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   十一、重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重生入学后,学院将停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本方案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   十三、本方案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络方式:右侧是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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