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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屏山县中学校学校建设_激励措施_特殊政策

2023-02-09  访问次数:61

屏山中学成立于1950年,经过几十年的办学,学校取得了优异的办学成绩,现在已成为了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我们还会继续努力,办好教学。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强大,越来越雄厚的教学实力,正在被无数学生所认可,未来的我校一定会更加优秀。

学校建设

按高标准、现代化建设的新屏中,校园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53133.47㎡,可容纳78个教学班,3900多名学生就读。学校位于新县城黄金地带凤凰山下,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备齐全,硬件条件全市一流。每间教室均配置先进的电子白板和多媒体设备、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全校,为学校“翻转——未来课堂”等数字化教学提供网络支持、学生公寓每间(标准6-8人间)均配有空气源自动化开、热水供应系统,全覆盖的校园电子监控系统确保师生安全,一卡通、数字图书馆等先进的数字化升级管理体系让学生生活学习方便有序。规划设计品位上乘、别具一格的校园文化景观工程已经相继开工建设,一个翰墨沉香、格调高雅、充满传统色彩和现代气息的特色屏中,已经逐渐展现在你的面前!新屏中将以全新的风貌、精致的管理、优质的教学、真诚的服务迎接新一届同学的到来!

激励措施

(一)优生激励措施:为进一步激励学子的学习积极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县政府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激励工作实施意见》(屏府发〔2014〕49号),实施勤奋学习表彰引领激励措施,大大提高了对就读屏中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

1.高一入学奖:对新考入屏中就读的优秀学生以中考成绩排名给予奖励(以县教育局公布的全县中考文考成绩排名为准)。名列全县前10名,奖5000元/生;名列全县前11-20名,奖4000元/生;名列全县前21-50名,奖3000元/生;名列全县前51-100名,奖2000元/生;名列全县前101-150名,奖1500元/生;名列全县前151-200名,奖1000元/生。入学后,对成绩排名达到县政府奖励条件的优秀学生(全市中考前1000名),根据县政府审批标准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给予考核奖励。

2.学期成绩优秀奖:每期的奖学金以上期末的市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结合市教科所公布的划线和学生排名来评定。分为高一下期(第一学期考,分文理科按当年高三“一诊”划线口径统计),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期(以“调考”为准)、下期(以“一诊”为准)。分别设立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给予入围优生以不同等级的奖励。详见学校《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

3.高考冲刺奖:以市上组织的“二诊”来评定,经费来源于县教育局的教育基金和学校注入部分的资金。具体奖励及标准由分管校长会同年级组具

体确定。

4.高考名校奖:高考成绩优异且被县上认定的国家前十所名校——清华、北大(香港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录取的学生,考取清华、北大(香港大学)的奖50000元/生(含艺术和特招的学生);考取其它名校奖20000-30000元/生。考入“211”、“985”重点大学也将市县政策给予3000——10000元的助学金。市、县对学生本人的奖励超出本奖金部分另计补。

(二)贫困生扶持措施:在屏中就读的品学兼优(包括升学和学年统考成绩列年级中上水平)的贫困学生,学校将依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激励工作实施意见》(屏府发〔2014〕49号)和《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2015年扶贫助学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府办发〔2015〕14号),落实屏山县贫困学生扶贫助学保障措施——“扶贫助学工程”、“国家助学工程”、“栋梁、桃李资助工程”、“一减一免” 、“生源地助学贷款”、“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生活补助”等资助,同时,帮助贫困学生获得相关社团和爱心人士的结对帮扶等捐助(我校学生每年所获各类捐助共计300万元以上,受助学生达80%以上)。

特殊政策

百年大计,教育先行。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西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惠民政策,让更多的农村学生梦圆大学,梦圆名校。我县系宜宾市唯一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乌蒙山区扶贫连片开发项目重点县,2014年又被省政府批准为少数民族待遇县。在我县就读的学子可以享受多项国家特殊招生优惠政策。

一、国贫县名牌高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自2012年起,清华大学的“新百年自强计划”,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六所高校联合的“自强计划”,复旦大学的“腾飞计划”、“望道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的“师表计划”等自主招生(农村学生)优惠政策逐步实施,名额指标逐年扩大。凡是户籍在屏山县连续3年(2023年8月31日前,依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外公民迁移屏山县入户暂行办法》的通知(屏府办发[2014]54号文件),中考成绩达到宜宾市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省一级示范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在我县高中就读的特招生,或招商引资高中学校读书的学生、在县城有居住条件的,可将户口随直系亲属迁入其居住地或投靠其他亲属处,下同)、且在屏中(宜宾三中屏山校区)连续就读3年(满3年学籍)、并在屏中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将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我校已连续多年组织优秀学生参加清华、北大、复旦等知名高校的自主招生,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有望向这些名牌高校输送更多的优秀学生。

二、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教育部每年按照参加高考的学生人数比例,定向向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配一定名额的重点本科(涵盖清华、北大、211、985等所有全国一流名牌大学和重点高校)和示范校专科招生指标。凡是户籍在屏山县连续3年(2023年8月31日前)、且在屏中(宜宾三中屏山校区)取得3年连续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并在屏中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将享受全省60个贫困县考生“单列填报、单独录取”的优惠高考录取政策(一般比其他非贫困县考生低40-50分录取,比高考降分录取更优惠!)。

三、少数民族待遇县政策。凡是户籍屏山县连续3年(2023年8月31日前)、且在屏中连续就读3年(满3年学籍)、并在屏中参加高考的考生,将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少数民族文考生一本加25分,一般本科加50分;汉族文考生一本加10分、一般本科加25分;少数民族艺体类考生文化成绩加35分,汉族艺体类考生文化成绩加20分;所有文考成绩均实行加分上线录取。